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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准施策 狠抓落实 推动环保行业扶贫再上新台阶

发布时间:2018-11-15 图文来源:admin 点击数量:3816
 

精准施策  狠抓落实

  

推动环保行业扶贫再上新台阶

  

枣庄市环境保护局

  

2018620

  

  

近年来,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、省脱贫攻坚工作部署要求,坚持以环保行业扶贫示范项目建设为抓手,以改善贫困村人居生活环境质量为核心,强化责任落实,创新机制体制,推动环保扶贫再上新台阶。

  

一、强化合力推进,打赢环保行业扶贫攻坚战

  

(一)坚持“一把手”负责制,强化组织保障。一是成立领导小组。成立了市环保局局长任组长、分管局长任副组长、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环保行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,定期研究环保扶贫新情况,对存在的问题把脉会诊,挂图作战,“挂账销号”,形成了“各级协调、联合推进”的工作机制。二是明确责任清单。建立了市环保局局长为第一责任人、分管局长为第二负责人、生态科科室人员为具体责任人的贫困村饮用水源保护责任清单,负责全市贫困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落实,同时指导相关区建立贫困村饮用水源保护责任清单。三是建立包保责任制。市环保局局长、分管局长分别帮包山亭区、薛城区、峄城区和台儿庄区,实行一个区一个包干责任人,强化工作指导、督促和检查,确保责任落实到位。

  

(二)坚持科学谋划,提升扶贫品质。一是强化事前培训,明确标准。20178月省级环保行业扶贫资金预算指标下达后,第一时间召开了实施方案编制培训工作会议,明确国家、省对扶贫工作的要求及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建设内容和标准。二是强化专家评审,保证质量。各区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后,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实施方案逐一评审,明确建设内容,资金适用范围,确保方案编制合理合规。三是强化实施方案批复,明确任务。我市根据专家评审意见,对各区修改后的实施方案及时批复,明确建设地点、时限和建设任务。四是强化市级验收复核,提升水平。在区级进行自验的基础上,对照《省定贫困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规范》及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》开展市级复核,对标识标志设立位置、内容不合适、围栏未封闭、周边环境较差的限期整改。

  

(三)坚持多措并举,推动工作落实。一是摸清底数、建立台账201710月,建立了环保行业扶贫工作成效考核量化台账,20183月,逐一核实完善饮用水源地等有关情况。经调查,我市共214个省定贫困村,涉及147处饮用水源地,26个村实现了一体化供水。二是督导检查、严格要求。先后采取召开现场观摩会议、现场督导检查等方式,及时传达省厅相关会议精神,严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和验收规范,对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及时督导整改三是梳理材料、建立档案。我市根据“一源一表两照”的要求,明确了贫困村水源地保护项目档案建立要求和标准,强调水源地保护项目档案不仅包括准确反映水源地基本情况、主要保护内容和相关责任人的档案表、验收组成员签字的自验表、近远景两张照片,还要包括以县级为单位建立包括项目实施方案和批复、项目施工、资金审计、项目部署管理和督导检查等内容的档案。四是定期调度,强化考核。建立“月调度”、“季督导”制度,定期调度行业扶贫项目建设情况,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,对项目工作开展情况强化业务指导,联系帮助解决行业扶贫项目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。同时,将环保行业扶贫工作纳入区长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,年终进行量化考核。

  

(四)坚持精准施测,开创扶贫新局面。一是严格落实精准扶贫制度。实施“一户一策一干部”制度,成立结对帮扶领导小组,结对帮扶干部逐户走访座谈,分类施策帮助脱贫。近年来,环保帮扶干部工作节日走访、送温暖活动120多人次,实现了帮扶村困难户全覆盖,目前仅市局县级干部累计个人捐款近5万余元。二是全力做好驻村帮扶工作。高度重视驻村帮扶工作,6年内选派5名得力党员干部到山亭区善村、台儿庄区褚提楼村、枣庄高新区杏峪村担任第一书记。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,倾力改善帮扶村现状,先后争取各类资金300余万元,开展排水设施、文体广场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;大力发展扶贫产业,帮助建设分布式光伏产业扶贫项目、发展来料加工,增强自我造血功能,真正有稳定收入、实现脱贫。

  

二、坚持目标导向,实现环保行业扶贫互惠共赢

  

始终把不断提升贫困村居民生活质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,充分利用央、省级资金支持,开展贫困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,先后设置防护标志牌900余个,建设铁丝等防护围栏(网)24000余米,2017年在全省率先实现了214个省定行业扶贫村的饮用水源地全保护。

  

(一)人居环境大改善,环境效益突出。贫困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完成后,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100%,实现了让村民“喝上干净的水”的目标。同时在129个贫困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,通过建设环保处理设施,生活垃圾、污水得到妥善处置,处理率分别达到80%95%以上,解决了“垃圾乱扔随风刮、污水横流靠蒸发”的问题,提升了村民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;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持续加强,实现资源循环利用,综合利用率达到80%以上,促进了生态农业的发展。

  

(二)多种方式促脱贫,经济效益可观。贫困村经过环境综合整治,环境优美成为最大的名片。许多贫困村,如山亭区的湖沟村、石嘴子村等,依托优美的生态环境,大力发展乡村生态旅游,带动发展了一批住宿、餐饮和商品销售等配套型农家乐,使村民们先行脱贫致富,真正实现了“绿水青山”就是“金山银山”。

  

(三)助抓党建树新风,社会效益明显。通过帮助“第一书记”抓党建,宣传党的惠民政策,开展谈心活动,培养入党积极分子,同时强化宣传培训和项目公示,了解百姓的诉求。基层党组织中的党员干部,能够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环保观念,带动了贫困村的整体环保意识提升,贫困村村民对环保工作的认同感逐步增强,越来越多的村民以志愿者的身份参与到环保扶贫工作队伍中,自觉的维护、建设良好的农村环境,社会效益明显。

  

三、下一步工作打算

  

虽然我市环保扶贫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,但距离省厅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,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的“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落实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”,以更加有力的举措、更加集中的支持、更加精细的工作,加快补齐短板,努力在巩固和深化环保扶贫攻坚成果上取得新成效。

  

(一)明确工作职责,形成扶贫工作强大合力。不断增强做好环保扶贫工作的主动性,整合各级环保、扶贫部门扶贫力量,探索建立环保与扶贫部门合作机制,着重在加快划定生态保护红线、完善生态补偿制度等方面做探索,不断深化环保行业扶贫部门职责,建立长效运行机制,促进已建生活垃圾、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和饮用水源地保护设施的正常运行,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,改善人居环境最终实现环保与扶贫的内在统一、相互促进,切实把贫困地区的环境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。

  

(二)压实环保责任,着力解决贫困村突出环境问题。以“十三五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契机,优先支持贫困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,因地制宜解决贫困村生活污水处理等问题;积极贯彻落实鲁环函[2018]168号文件要求,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提升,着重对水源地周边的工矿、养殖类项目开展清理;加强对贫困村周边污染企业的环境执法检查,确保粉尘、噪声、振动等污染达标排放。

  

(三)激发内生动力,加快提高贫困村自我发展能力。 抓好“6.5”环境保护日、“10.17”国家扶贫日以及集中培训活动,唤醒贫困群众的主动脱贫意识;继续选派优秀干部担任“第一书记”,到贫困村挂职锻炼,服务贫困村经济社会发展;深入实行点对点帮扶和创新性援助,在落实“一户一策一干部”制度的基础上,推行帮扶人与贫困户双承诺”“双确认,变单向输血双向互动,激发脱贫攻坚内生动力